溢短装条款是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该幅度既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应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而定。
对于货物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合同中如没有明确的规定,按惯例,其做法是()。
《INCOTEMS2000》C组贸易术语与其它各组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是()。
海运提单和航空运单两种运输单据()。
按国际惯例,凡装在同一航次及同一条船上的货物,即使装运时间与装运地点不同,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
在商品和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的包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