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是税收分配关系的体现方式。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的主体流转税种是()。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条例规定,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1979年以来,我国税制进行了一次全面改革,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实行()。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