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是指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包括小说、诗歌、散文、论文、剧本、乐谱、文书、日记、科学专著和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文字作品的是:
我们不得不承认,今天是一个影像主导传播的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主要是四块屏幕——电脑、电视、电影和手机,它们主导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感观系统,甚至决定着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如果我们不能利用视觉媒介有效地传播文化,还只停留在文字的地界内,也许就会被这个由视觉符号覆盖的时代所淘汰。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触电者触及高压设备,救护人员可就地用绝缘棒或者木棒解脱触电者。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手中。
工作班人员由工作票签发人选派,工作负责人无责任检查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和精神状态是否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