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荀子·劝学》中举例说,笔直的木材如果(),就会弯曲到符合圆规的标准;即使再经曝晒也不会挺直,因为()。(2)欧阳修《醉翁亭记》中称出游时的食物都可来自山间,肥美的鱼从溪水中捕捞出,所谓();而用泉水酸制的美酒,口味甘冽。(3)苏轼在《赤壁赋》中发议论说,江水不停地流去,();月亮时圆时缺,()。
《“被遗忘权”之争:大数据时代的数字化记忆与隐私边界》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南京艺术学院》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赵憙字伯阳,南阳宛人也。少有节操。从兄为人所杀,无子,憙年十五,常思报之。乃挟兵结客,后遂往复仇。而仇家皆疾病,无相距者。憙以因疾报杀,非仁者心,且释之而去。顾谓仇曰:“尔曹若健,远相避也。” 更始即位舞阴大姓李氏拥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将军李宝降之更始乃征憙。憙年未二十,既引见,即除为郎中,行偏将军事,使诣舞阴,而李氏遂降。光武破寻、邑,憙被创,有战劳,还拜中郎将,封勇功侯。邓奉反于南阳,憙素与奉善,数遗书切责之,而谗者因方憙与奉合谋,帝以为疑。及奉败,帝得憙书,乃惊曰:“赵憙真长者也。”后拜怀令。大姓李子春先为琅邪相,豪猾并兼,为人所患。憙下车,闻其二孙杀人事未发觉,即穷诘其奸,收考子春,二孙自杀。京师为请者数十,终不听。时赵王良疾病将终,车驾亲临王,问所欲言。王曰:“素与李子春厚,今犯罪,怀令赵憙欲杀之,愿乞其命。”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王无复言。其年,迁憙平原太守。时平原多盗贼,憙与诸郡讨捕,斩其渠帅,余党当坐者数千人。憙上言:“恶恶止其身,可一切徙京师近郡。”帝从之,乃悉移置颍川、陈留。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后青州大蝗,侵入平原界辄死,岁屡有年,百姓歌之。二十七年,拜太尉,赐爵关内侯。时南单于称臣,乌桓、鲜插并来入朝,帝令憙典边事,思为久长规。建初五年,憙疾病,帝亲幸视。及薨,车驾往临吊。时年八十四。谥曰正侯。(节选自《后汉书·赵憙传》)
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社会是由众多家庭组成的,家庭和谐关乎社会和谐。要在家庭中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就需要有家庭伦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维护家庭关系的种种伦理规范,它们往往体现在各种“礼”之中、从《礼记》中可以看到各种礼制的记载,如婚丧嫁娶,这些都包含着各种家庭伦理规范,而要使这些规范成为一种社会遵守的伦理,就要使“礼”制度化。
在中国古代,“孝”无疑是家庭伦理中最重要的观念。《孝经》中有孔子的一段话:“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这是说“孝”是“天道”常规,是“地道”通则,是人们遵之而行的规矩,为什么“孝”有这样大的意义?这与中国古代宗法制有关。中国古代社会基本上是宗法性的农耕社会,家庭不仅是生活单位,而且是生产单位,要较好地维护家庭中长幼尊卑的秩序,使家族得以顺利延续,必须有一套维护当时社会稳定的家庭伦理规范。这种伦理规范又必须是一套自天子至庶人都遵守的伦理规范,这样社会才得以稳定。
“孝”成为一种家庭伦理规范,并进而成为社会的伦理制度,必有其哲理上的根据。《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中说:“天登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作为父子之亲,分为夫妇之辨。”理顺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是“天道”的要求,君子以“天道”常规处理君臣、父子、夫妇伦理关系,社会才能治理好。所以,“人道”与“天道”是息息相关的。
“孝”作为一种家庭伦理的哲理根据就是孔子的“仁学”,以“亲亲”(爱自己的亲人)为基点,扩大到“仁民”,以及于“爱物”,基于孔子的“仁学”,把“孝”看成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它体现了孔子“爱人”( “泛爱众”)的精义;另一方面,在孔子儒家思想中,“孝”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有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因此,“孝”不是凝固教条,而是基于“仁学”的“爱”不断释放的过程,只有在家庭实践和社会实践中,以“仁学”为基础的“孝”的意义才能真正显现出来。
社会在发展,现代社会中的家庭伦理会变化,“孝”的内涵也会随之变化,例如“四世同堂”“养儿防老”,就因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逐渐消失而失去意义,又如“二十四孝”中的某些形式已没有必要提倡,但作为“孝”之为核心理念的“仁爱”仍有家庭伦理之意义。在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的情况下,保障家庭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主要由社会保障体系来承担,但“孝”的仁爱精神则不会改变,对长辈的爱敬,对子孙的培育,都是出于人之内在本心的“仁爱”,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批评抹掉了“爱”,一味说“恩”的“父为子纲”说,提出:“我现在心以为然的,使只是‘爱’,”“孝”之核心理念“仁爱”作为家庭伦理仍具有某种普遍价值的意义。
(摘编自汤一介《“孝”作为家庭伦理的意义》)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