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北齐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对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作了解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肆意橫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唐朝开元年间,洛阳民人甲,乙共谋盗窃。两人被抓获后,经官府审理认定,甲为“造意者”,属首犯,乙为从犯,依唐律,甲应处徒二年,对乙应处的刑罚是
春秋时期晋文公制定的有关选贤任官的法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