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机构遵循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般是: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以美国为例,在联邦制国家中,联邦有联邦宪法,各州又有自己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