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项属于宪法规定的对特定人的权利保护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人格权主要是指姓名、名誉、肖像和人身等权利。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以法律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国务院办公厅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