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般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公民。
依照现行宪法和选举法,下列人员中应由市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
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____、____、____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