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可被剥夺。
1954 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下列原则是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之一是()。
澳门行政区行政长官依法对 ( )负责。
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