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从事下列哪一行为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享有的结社自由,但结社必须经过申请登记才能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