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努力为人民服务。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官员无隐私”,因此公务员不享有宪法中规定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