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的法律责任包括()。
我国《旅游法》规范了旅游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因此,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旅游经营者不受该法的约束。
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这些侵权行为在法律中并不逐一列举。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