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法》规定,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依法取得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可以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导游服务。
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