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锅炉、( )(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A
暂无解析
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
充装后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应良好。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购买具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制造的合格气瓶。
充装操作过程中,禁止用扳手等金属器具敲击瓶阀和管道
使用者应当购买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