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钢印中没有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的旧气瓶,应由气瓶检验站补打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钢印。
正确
暂无解析
标记应打在瓶肩或不可拆卸附件上,应尽量采用机械方法打印。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未及时报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无缝气瓶在充装前,如发现瓶阀锥形尾部与瓶口连接处瓶阀的螺纹牙数少于1牙或多于5牙时,必须更换瓶阀。
气体充装站应设置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通风、遮阳、避雷电、防静电设施。
气瓶必须经过充装前检查,未经充装前检查的气瓶,不得进行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