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