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聘任培训。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