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