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给予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职。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公务员可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