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录制度是整个公务制度的基本内容。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审批。
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