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录制度是整个公务制度的基本内容。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可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