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