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职。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