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务空缺。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