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岗位序列。
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可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