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军队团级以上管理单位也可以委托当地予以保护。()(《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A、人民政府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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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设施改作民用的,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实行军民合用的,需经批准。()(《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对进入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值勤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在危及军事设施安全或者值勤人员生命安全等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必要时应当向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供军用地下、水下电缆、管道的位置资料。()(《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条)
空中军事禁区和特别重要的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的范围,由划定。()(《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