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暂无解析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扣押、查封、冻结财产属于限制财产流转的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人员依照简易程序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提出申请。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