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事项
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柽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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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行政协助发生争议的,由请求机关与协助机关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
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独立行使。
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