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或银团贷款的风险分类原则上由各参与社(行)分别认定分类结果。
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这类贷款应划分为可疑类。
以国债、金融债券、本机构定期存单、100%的保证金作为质物的质押贷款,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未超过90天,且质物归属不存在任何争议、质押手续完备、质押率低于90%时,一般划为正常贷款
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4个月内应当开业
农村合作银行分理处设立其营运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