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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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国家药监局实施
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是
根据甲医疗机构和乙药品零售企业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估,确定丙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某一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承担该药品召回的责任主体是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药品储存与 养护要求的说法,正确是
于1982年12月4日由全国人大公告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