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氯噻嗪的利尿作用部位是
A、髓袢升支粗段髓质和皮质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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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扶养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甲乙结婚后打算做生意,乙担心风险太大,与丈夫书面约定,甲的生意与家庭无关,家庭存款全部由乙掌管。2012年甲向朋友丙借了十万元做生意。甲的生意刚有起色便遭遇行情变化,2013年后甲的生意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4年,丙开始向甲催还借款,甲称自己无力偿还,丙要求甲乙共同偿还,甲拿出一纸约定证明自已的生意与妻子无关。丙索要借款无望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乙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筒述理由:
被申请执行人如果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法院除了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强制其()。
平等就业权
仲裁机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