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某空军部队,拟在与蒙古接壤的二连浩特市建设一雷达生产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始对本项目筹集资金和施工图设计,该项目资金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银行贷款预计在xx年7月30日到位。xx年3月18日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图纸随后进入施工图纸设计阶段,预计5月8日完成施工图纸设计,该空军部队考虑到该项目要在xx年提前竣工,遂决定于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施工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于3月20日从与其合作过的施工单位中选择了两家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是否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为什么?
3.在何种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已经落实 ;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不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因为该项目还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 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
(3)涉及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 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是:
(1)不妥之处:招标人于 xx 年 3 月 19 日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该项目建设资金没有全部落实,不具备施工招标所需的条件。
(2)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两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邀请招标时,必须向不少于3 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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