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设计合同,双方约定设计费为10万元,定金为2万元。当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30%时,发包人由于该工程停建要求解除合同。此时发包人应进一步支付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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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结算价款,则承包人有权()。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发现合同对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点的约定是不明确的,最后应当采用()确定。
采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在()方面认为有必要时发布变更指令。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
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给付货币地点,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事后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依据《合同法》,应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