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它包括:
A、当班运行记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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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专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0天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特种设备专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二)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的检验、检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承担,法律另由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