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正确
暂无解析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现行规定公称工作压力5MPa以下为()气瓶。
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充装前应充入氮气置换后抽真空。
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的名称及化学分子式应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