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使用者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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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者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使用者应当购买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气瓶。
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的名称及化学分子式与()标记中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