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时,不予许可、核准的,应当口头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错误
暂无解析
现行规定公称工作压力5MPa以下为()气瓶。
用烟火点试法鉴别余气时,发生()现象,则为可燃气体。
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
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与所装气体的()应相符。
气瓶使用者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