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首次充气的气瓶,充气前都应按规定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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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者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气瓶使用者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气瓶充装系统用压力表,校验周期不应大于
充装后瓶内压力(充装量)及质量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