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的管理实行专人管理登记造册,合同执行结束不须详情报告企业负责人。
错误
暂无解析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企业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危险情况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不是事故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