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中起重机械的定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米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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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工具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梁端和走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mm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可根据感觉起吊
严禁在轨道上行走,更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多台合吊限定使用()合吊,并尽量选用起重性能与技术参数接近的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