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