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特种设备报废,系指解体报废
错误
暂无解析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可以同时在两个以上的机构中执业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销售、租赁、进口特种设备等经营行为无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
发生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