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是指承运人在规定的地点与收货人进行货物(车)交接后,并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货物交付日期戳记,即表示货物运输过程终止的作业程序。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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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条件不同或根据货物性质不能在一起混装的货物,不得按()托运。
两站整零车为什么规定第一到站贷物不少于货车标重的20%,第二到站不少于40%?
货物()既是收货人领货的凭证,也是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及铁路内部进行货物交接的凭证。
在铁路货场内装车的货物,托运人按承运人受理时签证的货物搬人日期,将货物全部搬人车站,并整齐堆放在指定的货位,完好地交给承运人的作业,称为()。
承运人应按()填记的内容,将承运的货物在规定的运到期限内完整地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