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调整为3500元。()
企业取得的所得税返还(退税)和出口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属于不征税收入项目
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