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正确
暂无解析
()后,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QS”标志。
申证产品的产品名称、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不可以由申请人自行检验,需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试制产品检验报告的具体要求按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参加首、末次会议人员应当包括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核查组成员及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