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QS”标志。
A、20170101D
暂无解析
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等填写内容应当与营业执照一致,所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申请延续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应当由申请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应当具有与生产的()相适应的厂房和车间,并根据生产工艺及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布局和划分作业区,避免交叉污染;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当与生产区域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