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应当由申请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A
暂无解析
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3年
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时,应当依据()中所列核查项目,采取核查现场、查阅文件、核对材料及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实施现场核查。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仅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