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应当由申请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A
暂无解析
在管理制度方面,核查申请人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审查细则规定的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在人员管理方面,核查申请人是否配备申请材料所列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建立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是否取得学历证明。
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仅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现场核查按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的项目得分进行判定。核查项目(),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对于判定结果为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应当在()内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