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动火工作票,可不再办理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事故应急抢修单。
错误
暂无解析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一、动火工作票制度;二、工作许可制度;三、工作监护制度;四、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时,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转动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应该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可以同时持有两份及以上有效工作票。
任何情况下,工作负责人一人能带1张工作票,在工作开始后要始终在现场监护,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短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