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票应当日交给工作负责人。
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不用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方直接动火作业。
工作开始前,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危险点分析情况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填写工作票时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必须保证清晰,将原错字以“=”划掉,并写上正确的字,漏字以“√”符号填写上,并由工作票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在修改处盖章。
企业每年应定期培训、考核并书面公布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