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是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注册登记查验时,检查机动车号牌板(架):前号牌板(架)应设于前面中部或左侧,后号牌板(架)应设于后面中部或右侧,号牌板(架)应能安装符合GA36-2007要求的机动车号牌。
对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车长大于()mm的公路客运载客汽车和旅游客运载客汽车,查验行驶记录装置。
检查车辆号牌:号牌应安装在号牌板(架)处,号牌应正置、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且使用符合标准的固封装置固封,号牌应无变形、遮盖和破损、涂改,号牌号码和种类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的记录一致,其汉字、字母和数字应清晰可辨、颜色应无明显色差。可允许使用可拆卸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