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沿车厢下边缘粘贴,在侧面车厢上部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
A、“倒L”A
暂无解析
对于采用了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辆,同一辆车的车架上,打刻了车辆识别代号后,还可同时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车辆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二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应有具备资质的安检机构的印章及任何工作人员签名,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人工检查项目(车辆外观检查、底盘动态检验和车辆底盘检查)的检查结果、线内仪器设备检查项目(制动、灯光等)的检测数据和判定结果(因不能上线检测而未进行线内仪器设备检查时除外)、路试数据和判定结果(如进行)及整车检验结论。
罐体后部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罐体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100mm。
外观检验时,以下()是合格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