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一、动火工作票制度;二、工作许可制度;三、工作监护制度;四、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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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每年应定期培训、考核并书面公布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名单。
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工作班成员未签字确认,即下达开始工作的命令,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机组A、B、C级检修时,同一部门(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内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允许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允许
工作负责人必须离开工作现场时,应临时指定监护人,并设法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
如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